博乐市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,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,艾比湖西,天山西段北麓,准噶尔盆地西南部。东部和东北部临精河县、托里县,西濒温泉县,南滨尼勒克县、霍城县,北以阿拉套山分水岭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,边境线长150千米。市区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24千米。全市总面积7801.68平方千米,总人口237703人(2003年)。博乐地处阿拉套山和岗吉格山间谷地,博尔塔拉河畔,地势西部高、东部低,高山、中山、低山丘陵和谷地平原呈阶梯状分布。水资源主要有博尔塔拉河、保尔得河、赛里木湖。属大陆性干旱半荒漠和荒漠气候,春季气温冷暖多变,夏季高温,气候炎热,伴有干热风,秋季气爽,冬季长而寒冷,年均气温5.6℃,年均降水181毫米。
博乐委托流程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D、催收所需时间
E、前期所需费用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两种方式: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